社会培训评价(对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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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7批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12-17

为进一步提高婚姻家庭咨询解答能力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,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,结合考试安排,计划于近期开展婚姻家庭咨询师三级(高级工)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对象

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。

1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。

2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。

3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4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
5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
6.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
二、认定方式

本次认定内容包括理论和实操两个部分,考试时间各90分钟,理论采用机考形式,实操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。

三、报名时间

2024年12月17日——2024年12月26日

四、上报材料

(一)纸质版材料:

1.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》(每人一张),附件1

2.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

3.相关证书复印件

(二)电子版材料:

1.一寸白底电子版证件照(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,大小:200k以下,格式为jpg或png)

2.相关证书扫描件


联系人:李老师

联系方式:0373-5960079



河南女子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2024年12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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